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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;()以放弃权利为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;()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。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、经营性用房,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。

A.可以

B.不得

参考答案:B【不得】

以上就是小编小明答题为您带来的关于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;()以放弃权利为”的相关内容,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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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民法典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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